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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东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金英杰医学小编了解到黔东南州2017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 3月10日(周末休息时间不审核)。希望对贵州考生有所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二附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委公告,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州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 2月22日24时,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 3月10日(周末休息时间不审核)。
二、报名资格规定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附件2),请各报名点严把报名资格审核关。注: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管理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我省为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继续试点。各报名点务必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报名受理工作,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已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二)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在村卫生室工作的考生,报考时提供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上需加盖村委会印章。
(四)其他报名材料请按照材料提交要求一至十一联提供。
四、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各报名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精神,做好报名受理工作。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按照要求填写《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7);各报名点将加试考生信息汇总后填报《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上报考点。
(一)报考加试的考生,各报名点审核人员务必核实考生本人定岗在儿科和院前急救岗位上的,方可予以审核,同时附上单位人事部门定岗在儿科和院前急救的正式红头文件。加试只限于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类别(代码:110)。
(二)其他报名材料请按照材料提交要求的一至十一联提供。
五、现场审核及网址
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部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142号)”(附件8)执行。
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然后登陆各自报名点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国家医学考试管理平台后请选择考试管理中的单人审核,为考生进行现场审核。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且所有资料及复印件统一纸型为A4纸。
第一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注意检查打印后申请表的右上角是否产生序列号,无序列号的为审核不成功。考生本人必须在表上“本人签字”栏签名,报名点审核意见明确并签名盖章。
第二联: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注:一式两份,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贴2张照片,该份与报名材料一起装订,另外一张身份证贴3张照片请单独上交;应当为近期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第三联:毕业证书。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四联:学位证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学位证明。若毕业证书专业指向明确(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联。
本年度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规定提供的证明外,在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前,需向所在考点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进行校验,若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或与报名前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资格。
第五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请2002年后毕业的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www.chsi.com.cn(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必须是报名审核时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12样板)有二维码的。
第六联: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第七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所有页面信息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4)。《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注册时间不满规定年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执业时间计算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执行(附件2)。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4)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注:中专学历首次注册满5年;专科学历首次注册满2年,注册时间计算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前。
第八联: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提供的医疗机构许可证,要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对应诊疗科目。
第九联: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第十联: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4)。
第十一联: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应届考生(即往届考生),必须提供上一年度参加过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
注:以上所需提供材料按顺序收取装订,复印件清晰完整。
七、其它重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务必如实、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在现场审核时,报名点现场审核人员必须逐一核对考生网报信息与提供的报名资料是否吻合,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零误差、零疏漏。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点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本人必须在表上“本人签字”栏签名。考点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信息修改。例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证件号码)、单位所属、行政区划,学历情况等,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是各个报名点审核人员的核心任务。
(二)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报考执医、执助需要填写相应知情同意书(附件9);农村医学、卫生保健专业报考执助也要填写相应的知情同意书(附件9)。
(三)打印考生《医师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时,一定要注意检查表上是否产生序列号,无序列号的为审核不成功,需再次选择“审核通过”,再打印。
(四)仔细审核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证件号码)、单位所属、行政区划,学历情况等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在审核学历情况时要选择对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学制一致,审核人员要注意核实(如:学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一定要选择对)。
(五)中专学历报考的,如果是黔东南州卫校的毕业生,毕业证上一定要有贵州省教育厅的验印,其他验印一律不予确认。
(六)执助报考执医,执业证首次注册年限不满的不予审核(中专学历注册满5年,2012年8月31日前首次注册;专科学历注册满2年,2015年8月31日前首次注册),注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
(七)考生提供的医疗机构许可证,要有考生自己报考类别的相对应诊疗科目(例如:报考中医类别的,其提供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上就要有中医的诊疗科目)。
(八)学历查询依据,一定是最新当月报名审核时从学信网上打印出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12样板),必须要有二维码及个人照片头像。
(九)考生的报名材料装订必须按照“第一联至第十一联”的顺序依次装订。
(十)考生所提供的每份复印件上必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签字盖章,写上具体日期。
(十一)请按照考生报考的类别依次整理好,并附上各个报名点的封面并捆好(例如:110、120、130、210、220、230等依次搞好分类并按照序列号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好,往届考生有提供成绩单的,发在每个类别的最前面)。
(十二)要做好报考确认人员的登记工作、考生的联系方式务必要填写清楚;系统确认人数一定要与所收的考生报名材料一致。
(十三)执助报考执医的考生工作单位要与自己执业证上注册的单位要一致,否则不予审核。
(十四)现场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审核,考生工作单位不在我州管辖内的,一律不予报名审核;各县(市)的考生必须在本县市内报名点审核,不得跨报名点审核。
(十五)现场审核人员注意检查考生的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是否选择正确,行政区域要与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对应一致(例如:凯里市人民医院,它所对应的行政区域就是凯里市)
(十七)执业证上的执业地点与工作试用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审核。
(十八)报考乡村全科执助类别(216),工作单位不再乡村单位(乡村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计生站、村卫生室等)的一律不予审核。
(十九)以农村医学专业报考的考生工作单位不在乡村单位的(乡村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计生站、村卫生室等)的,不予审核。
(二十)考生毕业证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审核。
(二十一)请仔细查看2016年考区复审有问题人员名单(考区复审不通过、职高文凭、假毕业证),凡在这几类人员名单内去年不得考人员,一律不予审核(附件10)。
(二十二)为便于考点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点按照国医考发〔2016〕142号文件(附件8)要求对考生进行现场审核并收取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必须将考生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装订,提交考点审核。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确保真实、清晰。
(二十三)关于报名费用事宜,在现场审核时(2月24日前)如没有收到最新缴费标准,仍按去年缴费标准执行(附件3)。
(二十四)考点复审时间另文通知。
请各报名点务必按照以上规定遵照执行。
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联系人:洪再彬,黄凯洪,白俊杰 联系电话:821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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