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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区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于3月30日20时截止。各县(市)区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5日开始凭考试报名成功单至各县(市)区报名点(卫生计生委医政部门)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各报名点统一按照日程安排,送南通考点办公室进行审核。市区各有关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南通大学按照日程安排直接至南通考点办公室现场审核。根据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南通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江苏考区南通考点的现场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打印)
要求:1、各初审点必须认真核实考生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有问题的进行修改,确保申请表信息真实、完整后,一式两份。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需打印申请表。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完整。
2、系统已经进行预审,审核页面的左下角会有提示内容,请认真对照。
3、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在照片处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其中考生照片应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三)、成绩单复印件(考生提供)
往年参加过考试人员再次报考,将成绩单复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1、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效。毕业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内容。科学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办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下旬左右)。
(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学历证明辅助材料(考生提供)
要求:1、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部分江苏自考考生请在http://www.jsbys.com.cn/上查询并打印。医疗机构和辖市(区)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需逐一网上核对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供该项内容。(开通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3、专升本需另提供专升本计划,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转专业者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计划、名单和在校期间学籍卡。
(七)、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提供)
要求:考核证明分为两种,分别是《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样表可在南通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未取得任何执业资格的考生,其中:2015年前毕业的考生,试用起止时间按2015年3月-2016年3月填写;2015年当年毕业的考生 ,该证明分两阶段各填写一张,第一阶段是2015年8月-2016年3月,第二阶段是2016年3月-2016年8月,第一阶段证明同时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现场审核时提交;第二阶段证明在2016年9月1日-9月4日间提交。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其中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2014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执业期需满5年(2011年8月31日前注册)。
3、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只需提供所在实习机构出具的已完成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证明,不需要再另提供考核证明。
4、考核合格证明全省统一格式,自行设计或其他格式一律无效。
5、考核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6、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的,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时间段的考核合格证明。
7、考核合格证明中“报考类别”项与“岗位”项及带教老师资格类别须符合考生专业,且在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
8、出具虚假考核合格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三年内报名资格,并通报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提供)
1、考生申请申请类别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2、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
(九)、其他:(考生提供)
1、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第二页都要复印)。大专生的《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时间必须为2014年8月31日之前,中专生的《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时间必须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如《医师执业证书》非首次注册,需在医师联网注册管理软件上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
(十)、2016年南通市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报名点提供)
要求:各报名点提供2016年南通市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考生联系电话项目必填。按表中顺序排好考生材料。
二、送审材料要求:
1、请各报名点按顺序存放所需材料,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每张都要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红章),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医疗机构和辖市(区)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均需逐张审核并签名,盖公章,签署审核日期。
2、通大附院、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南通大学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统一汇总上报。
三、现场报名时间安排:
单 位 |
现场报名审核时间 |
市疾控中心、和美家妇产科医院及其他社会医疗卫生机构 |
2016年4月7日上午 |
崇川区卫计委、港闸区卫计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
2016年4月7日下午 |
通大附院、市一院、市四院、市肺科医院 |
2016年4月8日上午 |
南通大学 |
2016年4月8日下午 |
海门市卫计委 |
2016年4月11日上午 |
如皋市卫计委 |
2016年4月11日下午 |
启东市卫计委 |
2016年4月12日上午 |
海安县卫计委 |
2016年4月12日下午 |
如东县卫计委 |
2016年4月13日上午 |
通州区卫计委 |
2016年4月13日下午 |
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市老年康复医院 市二院、市三院、市妇幼保健院、瑞慈医院 |
2016年4月14日上午 |
请各位考生牢记报名密码,以备日后打印准考证使用。
由于现场报名时间很紧,请各报名点务必严把初审关,并按时提交材料。报名中涉及的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南通考点联系电话:85053673、85053631。
现场报名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56号市卫计委316室。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崇川区:85506408
港闸区:85609806
开发区:83594120
海安县:88812748
如皋市:87512240
如东县:84511522
通州区:86521756
海门市:82218104
启东市:83351119
滨海园区:80800195
南通大学:85051586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南通考点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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