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陕西省发布了《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快来看看有什么细节变化吧!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2月20日开始施行,民间中医迎来春天。
《办法》规定,中医专长人员的考核由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落实,这也就很好地解答了绝大部分读者的疑惑。所以,让考生们望穿秋水的是各省具体考核实施细则。
好消息来了,上月发布了《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对照了去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办法》,发现该《细则》的确是细致入微,消化起来还真需要点时间,所以小杰君特进行了梳理,供各位参考(文末附《细则》原文节选)。
考核申请人群细化 明确村医准入资格
《细则》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有年龄要求,必须年满25周岁才能申请考核,不同人群递交的相应材料也不尽相同(见文末附件)。
明确规定具有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可以申请考核;
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再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可以申请考核;
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考核。
不同于《暂行办法》中对推荐医师的要求,《细则》中对推荐医师的标准更高。要求推荐医师应当为推荐者长期临床时间所在地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或相近、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业满15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
所以,当地报名考核的考生一定要提前找好符合要求的中医医师,早点联系心里踏实。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报送材料的审核确认也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导老师、推荐医师的信息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但凡收到举报信息,经查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申请人取消报名资格;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建立“黑名单”制度,不得再次指导或推荐。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民间举办的涉及传统医学师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培训机构任教的,不允许被纳入当地考核专家库。已纳入的,一经举报或查实则取消其专家资格。
这也就彻底粉碎了市面上某些培训机构所谓的“考核专家组成员担任培训导师”虚假宣传。即便你有培训经验也不可能被纳入考核专家库,更谈不上内部资料了。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假象蒙骗。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考核组也不一定清一色的全是医师。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申报的医术专长,会在专家库里随机抽取考核组,涉及中药内容,需包含一名中药师。如此严格、专业的考核态度,不仅是对整个中医医疗体系的质量把关,也是对广大就医群众的高度负责。
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 考核申请
第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年满25周岁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七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八条 1999年5月1日前取得中医师(士)技术职称,但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可直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九条 具有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十条 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再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十一条 推荐医师应当为注册在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或相近、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业满15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
第十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十三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至第九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大陆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五)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医师承诺书》。
(六)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师承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由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七)具有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应提供本条目(一)、(二)、(三)、(四)以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人员,应提供本条目(一)、(二)、(三)、(四)以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
(九)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应提供本条目(一)、(二)、(三)以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已经取得中医师/士的人员,应提供本条目(一)、(二)、(三)以及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六条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第十七条 考核专家应当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考核时间为30分钟,考核程序分为:
(一)医术专长陈述 限时5分钟
1. 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2. 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 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4.有效性。
(二)现场问答 限时10分钟
围绕申请者医术专长陈述问答。
(三)诊法技能操作 限时10分钟
1. 抽取与申报医术专长相关的基础理论题2道进行口述;
2. 抽取与申报医术专长相关的模拟病例题1道进行口述。
(四)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限时5分钟
1.专家在申请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随机抽取考核;
2.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安全性评估;
3.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风险点考核。
第十九条 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如外治技术中无中药的可不进行现场中药辨识。
考核时间为30分钟,考核程序分为:
(一)医术专长陈述 限时5分钟
1. 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2. 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 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4. 有效性。
(二)现场问答 限时10分钟
围绕申请者医术专长陈述问答。
(三)外治技术操作 限时10分钟
1. 抽取与申报医术专长相关的基础理论题2道进行口述;
2. 抽取与申报医术专长相关的模拟病例题1道进行模拟操作,对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重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
(四)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限时5分钟
1.专家在申请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随机抽取考核;
2.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
3.用药禁忌等风险点考核;
4.申报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第二十条 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增加外治技术操
考核10分钟;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诊法技能10分钟。
考核时间为40分钟,考核程序参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 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因身体原因不能达到现场,由本人提出申请,可采用实地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程序不变。
第二十二条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采取票决制的形式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合格者,由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核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四章 考核组织
第二十五条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建立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专家库由临床专家和中药专家组成。
临床专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师承或者医术确有专长渊源背景人员;
(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
中药专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药类别药师;
(二)具有丰富的药学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具备副主任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从事中药学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师承或者确有专长渊源背景人员;
(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十七条 符合第二十五条,但在民间举办的涉及传统医学师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培训机构等任教的,不得纳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已纳入的,具有上述情形者,一经举报或查实则取消其专家资格。
第二十八条 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申报的医术专长,由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组。如有涉及中药内容的,需包含一名中药师。
考核专家是参加考核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
第五章 执业注册
第二十九条 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条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与其考核内容相符的中医药技术方法或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在陕西省参加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外省中医(专长)医师在陕西省申请执业的,须经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执业地点注册。
第三十二条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中医(专长)医师不得在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内执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陕西省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由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专长)医师的培训,为中医(专长)医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中医(专长)医师参加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将作为定期考核内容之一。当地中医(专长)医师不足10人的,可申请由设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对有关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进行培训。
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书本、网络、影视)、学术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培训内容包括:中医法律法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学技术相关性感染性防控知识;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等内容。培训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继续医学教育视为合格。
1、培训课时达到48学时;
2、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脱产进修三个月以上的;
3、通过自学取得高一级学历的;
4、在公开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
5、每年度取得各类学分累计10分。
第三十七条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北京金英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jinyingjie)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2017)9355-1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