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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药的药性都属寒凉,按“热者寒之”的治病法则,本类药物主要用于各种热证。所谓热证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指体温升高的发热,而且也泛指体温虽正常或接近正常,患者常具有某些热证症状,如口干、咽燥、面红、目赤、大便于结、小便短赤、五心烦热、舌红苔黄、脉数等,都属于热证的范畴。
热证根据其发病的部位、性质和病情的轻重可分为表热证和里热证两型。表热证的特点是虽有发热,但时有恶寒。有表证者当用解表药治之。里热证则不同,它是由于外邪内传入里化热,或因内郁化热所致的一类症候群,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不恶寒反恶热,口渴,心烦口苦,呼吸迫促,小便短赤,大便于结或兼有便秘,腹胀,苔黄脉洪,甚至神昏谵语,发狂等。
里热证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实热和虚热两类,实热又可进一步分力气分热、血分热、湿热和热毒疮疡等各种类型,针对其不同类型和药物性能的差异,将清热药分为以下六类:
清热泻火药:本类药物因有“寒凉折火”的性能,故主要用于清气分实热。常用药物有石膏、知母、栀子等,白虎汤为其代表方。
清热凉血药:主要用于清解血分实热。所谓”血热”是指在温热病(相当于感染性疾病的极期和晚期或败血症期)出现的发热、烦躁、神昏谵语、皮肤发斑发疹(皮下出血)、衄、吐血、便血等并发症,以及由“血热妄行”所致的其他出血症,本类药物可通过其清热作用而达到凉血的目的。常用药物有犀角、生地黄、玄参等,犀角地黄汤为其代表方。
清热躁湿药:因湿邪侵犯人体所引起的发热称为湿热,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身重而痛、腹满食少、小便短赤、大便溏泄、舌苔黄腻等。因本类药物既能清热又能燥湿,部分药物还兼有解毒的作用,故主要来治疗湿热证,常用药物有黄芩、黄连、黄柏等,治肠胃湿热以香连丸为代表,治湿热黄疽以栀子柏皮汤为代表。
清热解毒药:这里所指的毒,是指火热壅盛引起的“火毒”或”热毒”,相当于感染性疾病所引起的高热以及伴随的病理变化,包括各种毒性反应。多种化脓性感染(如疮疡、肺痈、肠痈等)、痢疾和部分病毒感染(如流感、乙脑等)都属于热毒范畴。因本类药物具清热又兼有解毒作用,故主要用来治疗各种热毒证,常用药物有银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薄公英等,五味消毒饮是其代表方之一。
清虚热药:所谓虚热,从理论上讲是指阴、阳、气、血不足所引起的发热,但通常专指热邪伤阴所致的热证。如湿热病(相当于急性传染病)后期,热已伤阴所致的口干咽燥、夜热早凉、热退无汗等阴虚发热证,又如慢性消耗性疾病(肺结核等)所引起的午后发热、颧红盗汗、骨蒸劳热并有慢性进行性消瘦等证均为本类药物的适应症。常用药物有地骨皮、银柴胡等。青蒿鳖甲汤是其代表方之一。
清热明目药:凡能清肝热或散风热,以治疗肝热和风热目疾为主的药物,称为清热明目药,常用于肝热上扰所致的目疾。代表药物有决明子、青葙子、谷精草等,常用方剂有青葙汤、谷精龙胆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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